七十年代時,英國愛丁堡大學的一群科學社會學家(Barry Barnes 1974, 1977;
David Bloor 1976),提出「科學知識的社會學」之「強方案」(Strong Programme in
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)3,主張科學知識的形構,必然受利益、權力、
意識型態等種種社會因素的影響。
什麼是社會建構論?
由於社會建構論有多種理論源頭,相干的「社會因素」也有許多種7,因此,
對社會建構論也產生多種偏重面向不同的詮釋。為了配合本文主題,我們將簡化
成如下三個論題:(1)「建構」即「磋商」或「折衝」(negotiation):經磋商折衝
後產生共識(consensus)。(2) 磋商的參與者不只是科學家或科學家社群,而是整
個社會;折衝過程的相干因素也不只是理性,還包括利益、價值、權力、意識型
態等等。(3)不僅科學知識,「科學事實」也是社會建構的,不存在中立於不同的
科學理論或科學概念的「科學事實」。
資料來源: 東吳大學哲學系 陳瑞麟(Chen, Ruey-Lin). 社會建構中的「實在」 Reality in Social Construction. 本文發表於 2001 年《政治大學哲學學報》第七期,頁 97-12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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